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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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先进计算中心正式收费运行的通知

来源 : 前沿科学研究与转化中心     作者 : 前沿中心     时间 : 2026-04-17

学校先进计算中心自启动试运行以来,平台运行稳定,已服务校内多个课题组与科研项目,为学校科研教学、学科建设提供了有效算力支撑。为进一步优化算力资源配置,保障平台长期稳定可持续运营,并持续提升技术服务质量,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决定,中心将正式实行收费运行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正式收费生效时间

    2026年4月28日00:00起,中心所有计算、存储资源正式按本通知标准计费,试运行期间免费使用政策同步终止。

    4月27日24:00前完成运行的计算任务,全部免费;

    跨2026年4月28日00:00运行的计算任务,自4月28日00:00起产生的资源消耗按正式标准分段计费;

    2026年4月28日00:00起,所有存续账户的存储资源按本通知规定的计费规则开始计费。

二、收费对象、标准与计价方式

(一)收费对象

    1.校内用户:本校在职教职工、学生;

    2.校外用户:与我校先进计算中心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校外科研院所、高校、企事业单位。

    (二)收费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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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计价方式

    1.按时长计费的计算资源(CPU单核、GPU单卡),计费精度精确到分钟,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;按实际占用资源运行时长计费,任务排队等待时间不计费。

    注意:请AI用户按需申请计算资源,任务完成后及时保存容器内数据至本地,删除容器内开发环境,终止容器并释放GPU加速卡,避免资源闲置产生额外成本,并减少其他用户的排队等待时间。

    2.按月计费的独享节点(GPU 4090D 8卡单节点、CPU 192核单节点),按自然月计费,不足1个月按实际占用天数折算。

    3.存储资源计费规则:存储资源自用户账号创建成功之日起开始计费,直至账户注销之日止。其中,高性能并行文件系统存储按日计费,冷存储按月计费;中心为每位用户提供初始免费存储配额,其中人工智能平台和高性能计算平台各200GB存储,超出该免费额度的部分,按照本通知所列对应标准计费。

    注意:存储服务将按账户分配的存储配额总量计费,而非按实际存储的数据量计费。

    4.所有资源费用按结算周期累计计算,统一纳入每3个月一次的财务结算账单。

    三、账户管理与财务结算流程

    (一)账户管理

    1.原有用户账户处理:试运行期间申请的所有账户自动转为正式收费账户,无需重新申请,账户信息、历史数据及已分配的存储配额全部保留。如需调整配额,可联系中心管理员办理。

    2.新用户账号创建管理:校内用户需经课题/部门负责人同意,校外用户需与中心签订正式合作协议,均可通过提交《杭州师范大学先进计算中心用户账号申请表》(附件1)申请注册账号,用户账号申请表中须完整填写对应经费账号。

    (二)账单生成与财务划拨

    1.结算周期(3个月)结束后,中心生成正式结算账单,清晰列明计算资源消耗、存储资源累计费用及总金额,发送至对应经费账号负责人邮箱核对;

    2.负责人需在收到账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确认,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;

    3.中心汇总所有确认后的账单并完成校内转账流程。

    (三)欠费处理

    若因课题组经费不足导致财务划拨失败,中心将按以下流程处理:

    1.划拨失败当日发送首次提醒邮件,告知欠费金额及补足期限;

    2.首次提醒后2周内仍未完成经费补足的,关联账户将转为停用状态(可登录下载数据,不可提交新任务);

    3.账户停用后2周内仍未缴费的,将终止所有运行中的作业并禁用账户;账户禁用3个月后,中心将按规定清除数据并注销账户

    4.完成经费补足后,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恢复账户正常使用。

    (四)账单异议处理

    用户对账单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账单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中心管理员,中心将提供对应周期的详细计算任务清单、存储配额变更记录供核实,核实无误后调整相应账单。

    四、其他事项

    1.重要提醒:试运行期间已申请过资源配额的所有用户,请务必于2026年4月28日收费正式启动前,根据自身科研实际需求调整资源配额,尤其是存储配额。中心将按账户生效的存储配额计费,未及时调整导致的超额配额费用及资源浪费,由用户及所属课题组自行承担。配额调整可联系中心管理员办理。

    2.请各课题组提前做好经费预算安排,确保对应科研经费账户余额充足,按需使用计算资源,任务完成后及时终止并删除,避免闲置占用产生不必要费用。

    3.计算节点主要用于科学计算和临时存储服务,其存储不具备永久性保障;专用存储设备可用于备份,但不提供计算服务。建议用户建立独立于本平台的数据备份机制,以防任何意外数据丢失。

    4.使用中心资源完成的科研成果,标注“本研究工作得到杭州师范大学先进计算中心支持”或“Supported by Advanced Computing Center,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”。

    5.用户使用中心资源须严格遵守《杭州师范大学先进计算中心用户管理办法》(附件2)。

    6.本通知未尽事宜,按照中心相关管理规定执行。

    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中心管理员潘老师,钉钉:f8zmz7v,邮箱:panjinxue@hznu.edu.cn,办公地址:勤园21号楼112室


前沿中心

2026年4月17日


附件1.杭州师范大学先进计算中心用户账号申请表

附件2.杭州师范大学先进计算中心用户管理办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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